重修申请说明: 1.重修申请时间:重修单由学院收齐,盖章后于2020年10月23日之前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2.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一份交学院教学科研办留存,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 3.具体重修细节和要求学生一定要与任课教师做好沟通。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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