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秋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通知(研究生处第一轮检测)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送审、答辩和授位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的要求,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第一轮的学术行为不端检测,现将检测结果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共完成71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见《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研究生处第一轮检测)》(见附件)。

二、结果认定

1、百分比认定(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校内互检)

(1)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

(2)15%<文字复制比≤30%者,允许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再检测一次。再次检测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反之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30%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以上百分比认定为学校的基本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3、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经学院以及分委会同意,10月28日前以向校学位办(研究生处)提出复检申请。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对于参加论文盲审评阅的研究生,请各学院按照《通知》中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的要求,学生将学术不端检测通过的论文去除首页、声明授权页、成果简介和致谢中所有学生本人和导师相关信息后,以提交电子版格式:学号_盲审论文.pdf给导师把关,由导师转交所在学院。11月1日前学院向校学位办(研究生处)提交汇总后的盲评版学位论文,盲评版论文电子版格式:学号_盲审论文.pdf,汇总后放入“***学院盲审论文”命名的文件夹后压缩发送至xwb@cuit.edu.cn。

2、对于需要再次检测论文的研究生(15%<文字复制比≤30%者),各学院应请其按照导师的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并送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批准后,于10月29日前向校学位办(研究生处)提交第2轮学术不端检测。

3、对于取消本次答辩资格的研究生,各学院应认真分析问题,总结教训,敦促研究生及其导师严格按照学校以及学位评定分委会的要求重新修订学位论文。

附件:2021年秋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第一批第一轮)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