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业专业学位“精品案例课堂”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农业专业学位二级培养学院:

为加大案例教学使用力度,带动案例教学方法创新和理念传播,探索农业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范式,推动案例更好服务实践创新人才培养,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农业专业学位“精品案例课堂”项目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农业专业学位“精品案例课堂”项目建设以服务高质量案例教学育人成效为着力点,坚持做好“三个聚焦”。

(一)聚焦服务人才培养。邀请案例教学名师进行示范性授课,聚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深入挖掘已开发的大案例、全案例、经典案例成果的教学效能,更好发挥高质量案例的教学育人作用。

(二)聚焦案例教学模式创新。通过名师开展案例授课的形式,进一步探索本专业学位案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学方式,鼓励采用实景教学、翻转课堂、主题辩论、情景教学、行业专家授课等模式,探索适合学科、兼具特色、效果良好的案例教学法,提升农业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共识。

(三)聚焦示范教学和经验传播。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汇聚形成一批高质量案例课堂视频成果,宣传推广案例教学前沿理念和成熟模式,引导重视案例教学、研究案例教学、开展案例教学,提高案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建设方式

1.面向各农业专业学位二级培养学院公开征集立项,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填写立项申报书报送研究生处(申报书模版见附件1),由研究生处组织评审并向农业教指委秘书处推荐不超过2项。

2.各二级学院负责项目建设具体工作,做好“精品案例课堂”成果意识形态的总体把关,按照建设要求(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见附件2)确保项目内容质量及制作规范满足条件要求。

3.对获批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充分经费保障和条件保障。农业教指委秘书处将推荐学位中心并与学位中心签署征集协议,在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发布“精品案例课堂”成果,并做好成果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三、建设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案例教学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不得包含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2.项目原则上应由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案例教学、研究、开发经验的专家和教师作为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应具有在国内外代表性案例机构发表及收录案例的经历,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学位案例教学思考与经验。

3.成果应突出相关专业学位案例教学特点,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在案例选取、教学设计、课堂组织、资源呈现、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所选案例应当为入库经典教学型案例,兼顾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体现学科交叉融合。

4.首席专家及授课教师拥有成果的署名权和改编权,各制作单位、教指委、学位中心共同拥有成果的传播权和使用权,所有收录的“精品案例课堂”成果将授予“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入库证书。

四、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于11月13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项目立项申报书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c@cuit.edu.cn;11月17日前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2. 12月5日前农业教指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清单并在教指委网站公布;

3.各立项项目按照要求正式启动项目建设,于2月20日前将案例课堂成果以百度网盘方式(不设期限),将下载地址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

附件1:立项申报书

附件2:“精品案例课堂”项目视频内容与要求


                                              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