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完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材料组织和专家评估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10月12日至20日,我校各硕士学位授权点邀请了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行业、企业的近百名专家进校,分别对9个一级学科、9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共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了学位授权点专家评估工作。

由研究生处牵头,各学位授权点严格按照自评估工作流程,就本学科培养目标与标准、培养基本条件、人才培养质量、质量保障机制、培养特色及优势、持续改进计划等内容向各专家组进行了汇报,并接受专家提问及质询;评议专家组还审阅了相关支撑材料,与各学位授权点师生代表进行了座谈,走访相关教学科研平台,充分考察各学位授权点在学科方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论文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最终根据各学位授权点的整体情况,评估专家组形成了自评估意见,并向学位授权点进行了反馈。据专家评议,我校18个学位授权点评估全部通过合格评估。

接下来,各学位授权点将针对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加强科研平台及实践基地建设、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最终完成改进提升方案。

本次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根据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质量标准,从培养方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准确的考察了各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11月30日,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结果将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面向社会公开,并用于2019年教育部随机抽评。评估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限期整改、调整或者撤销学位授权点。